2013年9月15日 星期日

公共衛生師納專技 試院審查

2013/09/15【聯合報╱記者曹以會/台北報導】

新興的公共衛生議題層出不窮,衛生福利部因此著手「公共衛生師法」的立法,但是公共衛生師是否為「專技人員」,依新法規定由考試院認定。

考試院上周院會,考選部將經委員會審議,將「公共衛生師列為專技人員考試種類範疇」的審議結果,報請考試院決議,院會將全案交付審查,一旦通過,將成為新法的首例,也為「公共衛生師」立法進度,助一臂之力。

考選部官員表示,今年1月23日,立法院修正通過的「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正式生效,新法規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種類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定之;而專技人員的認定基準、認定程序、認定成員組成等有關事項,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定之。

依這項新法規定,考選部成立了「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種類認定諮詢委員會」,進行專技人員種類認定事宜。衛生福利部於今年三月將「公共衛生師法」交由考試院認定,是依新法審議的第一個案子。

衛生署在送審意見中表示,從SARS以來,新興的公衛議題不斷,如食品及藥品添加物、塑化劑、禽流感、腸病毒到登革熱…都會影響到國民健康及生命安全,於是進行「公共衛生師法」的立法。

今年6月「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種類認定諮詢委員會」第一次召開審查會,經與會委員開會討論後,與會委員都認定「公共衛生師」為跨領域專業人才。

全案報請考試院審議,考試院為了慎重起見,將全案交付審查,未來考試院會同意後,將請衛福部推動立法以強化「公共衛生師」功能。

考選部表示,一旦立法完成後,將可辦理「公共衛生師」的專技高考。

引自:
http://mag.udn.com/mag/edu/storypage.jsp?f_MAIN_ID=478&f_SUB_ID=5549&f_ART_ID=476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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