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4日 星期日

法警考試增測體能 6分鐘跑1200公尺

2013/02/24【聯合報╱記者曹以會/台北報導】

要當公務員除了要會考試外,部分類科還需要不錯的體能才能錄取,試院院會通過司法人員考試規則修正,增訂四等法警類科第二試要增加體能測驗,要在限定時間內跑完1200公尺,才算通過考試。

考選部指出,四等考試法警類科,今年起增訂第二試體能測驗,測驗項目是心肺耐力測驗,1200公尺跑走,男性應考人的及格標準是5分50秒內完成,女性應考人則是6分20秒以內合格,法警考試今年也刪了男女錄取名額規定,以落實男女平等權的精神。

司法人員考試規則修正,還包括三等考試觀護人類科應試專業科目修正為:「刑法」、「刑事訴訟法與保安處分執行法」、「心理學(包括心理測驗)」、「諮商與輔導」、「犯罪學」、「社會工作概論或少年事件處理法(包括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選試科目)」,並將依選試科目公告需用的名額及按選填該選試科目的應考人擇優錄取,以符合司法院、法務部有關少年觀護及成年觀護的實際業務需要。

另外,也修正了三等及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類科錄取人員電腦打字合格的標準,將由每分鐘的40字提高為每分鐘60字。

考選部表示,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預定於5月7日至16日報名,8月10日至12日筆試,有關考試類科及需用名額等訊息,要等用人機關提報考試任用計畫到考選部後再發布。

from
http://mag.udn.com/mag/edu/storypage.jsp?f_MAIN_ID=478&f_SUB_ID=5554&f_ART_ID=442666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